关于接受肖锋辞职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各乡镇人大,三月坪街道人大工委:
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决定接受肖锋辞去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