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日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开、刘云、贺文华、龙继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彭燕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毓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被整改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办理责任,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实效,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注重工作实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同时,要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力保障财政支出。
会议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下一步,要紧盯环境保护目标,充分发挥十个专委会作用,锁定重点方向、重点行业、重点板块,全面落实环保监管责任,抓实环保问题整改,着力提升环境质量,更好服务中心大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