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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永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基本情况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8-23 来源:  阅读次数:

   

一、人大机关机构设置:

(一)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均为正科级。

(二)永新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

二、人大机关机构职责:

(一)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负责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研,提出相关立法项目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起草、修改、论证、评估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报备工作。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以及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审议工作,提出初审的意见和建议。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法律法规在本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或者协助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统计审计、工业信息、市场监管和商业贸易等方面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对县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和督办;负责起草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文件材料。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劳动就业、社保医保、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外事、外侨、民族、宗教等方面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有关劳动就业、社保医保、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外事、外侨、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和督查;负责起草有关劳动就业、社保医保、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外事、外侨、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件材料。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调研、检查和督查;负责起草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文件材料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调研、检查和督查;负责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件材料。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永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承办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传递、处理各种工作信息;起草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相关会议材料;承办群众信访函件的登记、送阅、转办工作;负责上访人员的接待和各类转办的信访案件的督查、落实工作;承办全国、省、市人大批转的信访案件的督查、办理、汇报工作;配合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财产财务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及行政、社会事务、内外来客接待等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永新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交警、消防等方面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对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交警、消防等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进行调研、检查和督办。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监察和法制方面的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决定有关问题提供资料、依据和方案;起草有关监察和法制方面的文件材料;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的有关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转的有关涉法涉诉方面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永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人事任免、选举、向宪法宣誓、代表联络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起草有关人事任免、选举、代表联络等方面的文件材料。负责联系和服务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组织各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县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批转、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人大工作、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年度预算编制初审、预算执行监督、年度决算审查,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于预决算工作方面的建议;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预决算工作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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