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阳辞职请求的
决定
县人民法院:
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决定:
接受曹阳同志辞去永新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请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