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永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日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云、贺文华、马回龙、龙继东 、贺兰萍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莺华,县委常委、副县长彭燕清,副县长尹育文,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毓文先后列席会议。
会议接受了有关代表辞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就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查批准了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并原则性通过了《永新县国土空间整体规划(2021—2035)》。
会议听取审议完各项报告后,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周日红、肖莺华、彭燕清及相关县领导、县人大代表分别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