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郭庆为永新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县人民法院:
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决定:
郭庆为永新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