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俊峰、郭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王俊峰同志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决定免去:
郭戎同志的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