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任命:
段伟良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璇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 康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艳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谢晓强的永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 璇的永新县人民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