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三月坪街道人大工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决定接受:
余智斌辞去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吴文强辞去永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以上决定报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