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朝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温朝明为县公安局局长;
龙彦彬为县水利局局长;
王建平为县市监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余智斌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小涵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刘晶明的县市监局局长职务。
永新县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