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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永新县开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8-02 来源:  阅读次数:

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宏一行来到永新县开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军芳随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日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彭燕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贺文华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光大环保能源(永新)有限公司、西门社区小巷改造项目、大美秀水美食坊等地,实地了解《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对永新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彭燕清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永新县学习贯彻实施《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提出了意见建议。

廖宏指出,城市市容环境不仅代表了城市的颜值,更是城市气质与灵魂的展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城市管理责任,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稳人民立场,提升工作质效,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直接、现实、根本的利益出发,总结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实践,强化部门协作,倡导“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环保观念,引导群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强化系统观念,凝聚监督合力,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管理能力,做到“清单化”推进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