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常发〔2018〕4号
关于李艳兰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县监察委员会:
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2月2日决定任命:
李艳兰、尹累才、肖慧祥为永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根瑞、胡生武、文艳胜、赵志成、唐忠荣为永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各乡镇人大,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各内设办公室,县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省市驻县各单位。
永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