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祥波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2018年12月28日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韩祥波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