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2018年4月28日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颜 斌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贺恩芳的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 琦的永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贺秦桂的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