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办公室、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各乡镇人大、三月坪街道人大工委:
根据吉安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关于黄燕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通知》(吉常任发[2024]1号),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表决通过,决定接受黄燕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