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决定任命:
饶星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任哲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