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永生等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8日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
肖永生的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安年山的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